******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面停车场硬化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公司地面停车场硬化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FJFR2025-017TP
3、谈判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1 | 公司地面停车场硬化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 | 32000 |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成交人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12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
5、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25年4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5.2报名方式:
方式:******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加盖公章扫描******有限公司邮箱(******)。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
7、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谈判时间、地点
8.1谈判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30
8.2谈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有限公司)评标大厅。
9、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浦头湾25号
联系人: 林警官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邮 编: 350000
联系人: 陈思思、李静
电子信箱: ******
日期: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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