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铁路车务系统人身安全VR实训系统设备及多媒体教室LED显示屏设备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363-02)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铁路车务系统人身安全VR实训系统设备及多媒体教室LED显示屏设备招标采购(二次),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职教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铁路车务系统人身安全VR实训系统设备及多媒体教室LED显示屏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铁路车务系统人身安全VR实训系统设备,包件项数为:2个;
A01包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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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铁路车务系统人身安全VR实训系统设备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A02包:多媒体教室LED显示屏设备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投标人为集成商,需提供与生产制造商的合同或授权书等文件,证明与生产制造商的合作关系。
(3)投标人须提供数据备份存储终端、图像远程切换器、内容审核检测系统、发布平台软件、终端数据解码器等采购物资具有CNAS、CMA认可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该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真实性查询截图。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09:00至2025年6月11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30,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红涛
电 话:0311-****** ******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三环路515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 齐保鼎
电 话:******,******
邮 箱:******
网 址:******/
9.1******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9.2******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9.3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9.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