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团车辆联合采购项目 比选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车辆联合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集团车辆联合采购项目
******集团车辆联合采购项目,一标段:公务车141560元/辆,共计3辆;二标段:工程车102225元/辆,共计4辆,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完成交付至标的物标的地点。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比选人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最高限价:总金额833580元,一标段:公务车424680元;二标段工程车408900元。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比选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3.4各供应商可以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比选申请,兼投兼中。
-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 7 月 24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 7 月 30 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4 日 14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代理概不负责。
-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6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
邮政编码: | 050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朋远 | 联系人: | 李静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